# 《灭门惨案之借种》片段 深夜,郑家老宅的最后一盏灯灭了。 我叫陈默,是跟着刑警队长林远山来的。这个案子在本地掀起轩然大波——郑家上下七口,一夜之间全部毙命。凶手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将郑家三代人尽数屠戮,连九岁的孩子都没放过。 现场的气味还没有完全散去。我踩过吱呀作响的木地板,看到墙上、地上、甚至天花板上都是暗红色的血迹。林队站在客厅中央,手电筒的光束扫过一张张被翻开的相册。 “你看这个。”他指着相册最后一页的照片。 照片上是个中年男人,穿着不合身的西装,眼神中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最让我注意的是,他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拇指、食指和中指完好,无名指和小指齐根断掉,留下两道狰狞的疤痕。 “这人是谁?” “郑家的远房亲戚,叫李修平。”林队点上烟,“三年前来过这里,之后就再没人见过他。据说他在镇上开了家香烛店,生意还不错。” 我盯着那张照片,总觉得哪里不对。李修平的嘴角微微上扬,是个笑的表情,但那种笑容不像活人该有的。 我们来到二楼。走廊尽头是郑家大女儿郑明珠的房间。推开门,我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3月12日,借种。 请至香烛店面谈 。” “借种?”林队皱眉,“什 么意思?” 我们没 有马上找到答案。直到 第二天,法医在老宅地窖里发现了 一个更让人毛骨悚然的秘密。 地窖的地板被掀 起,下面是一个不大的空间,铺 着厚厚的棉垫。角落里放着几个陶 罐,打开一看,里面是保存 完好的胎盘和脐带。每个罐子 上都贴着小标签 :“借第壹”“借第贰” ……一直到“借第拾叁” 。 整整十三个。十三个孩子,都 葬身在这里,连来到这个世界 的机会都没有。 “陈默, 你看这个。”林队从角 落里翻出一个破旧的本子 。 那是李修平的日记。翻开第一 页,墨迹已经发黄: “明珠说,郑家需要一个 男孩。只要能生下来 ,她可以认我做丈夫。 我信了。可每次我给 的香,喝下去就会昏睡 三天。醒来时,她肚子已经空了 。” “八个月,他们拿 走了我十二个孩子。郑明珠说, 那些孩子都活不过 三天,因为他们不是郑家的种 。” “第十三次 ,我没有喝那碗香。我听 到了,我听到了他们在隔壁房间 哭,我的孩子在哭。明珠说,把 这个畸形的也拿掉吧。我说 ,不,这次我要带他走。” “他 们把我的孩子泡在药酒里 ,说这是郑家的传统——不干 净的东西不能留,连 葬都不配。我叫得 撕心裂肺,郑家的男人把 我按在地上,用 刀切掉我两根手 指。明珠说,这是 惩罚。因为我把不干净 的种带进郑家。” “那天 晚上,我跪在香烛店 的地上,用左手流血的手指在地 上写字:郑家欠我十三 条命。从此,我的双手只剩下八根 手指,但每一根都记得疼痛。” 日记到这里就断了。最后一 页只有一行字: “我等的这一天 ,终于来了。” 林队把日记本放下,深深吸了口 烟:“你知道李修平现 在在哪吗?” 我摇 头。 “香烛店的老板 说,李修平三个月前就死了。死因 是肝癌。他死那天 晚上,郑家老宅里的 灯全亮了。” “你说什么 ?”我头皮发麻。 “那晚,镇上 所有人都看到,郑家老宅灯火 通明。有人在窗外看 到一个黑影,坐在郑明珠的房间 里,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捏着张 照片——照片上的孩子 很小很小,被泡在药酒里。” 我 看向那张全家福 ,忽然注意到一个细节。站在郑 明珠旁边的男人,左手是完 好的,五指齐全。可郑明珠的眼 神却在看着别处,看向相框之外的 地方。 桌上还有一 张纸条,是林队刚从一个夹层里找 到的: “3月1 2日,借种。请至香烛店 面谈。2005 年” 这是二十年前的日 期。而纸条的最下方,有一行用 血写的字: “2 1年前你们借的,我用这十三年还 清了。现在,该你们还 我了。” 夜里,香 烛店的老板打来电话,声音 发抖:“林队,李修平坟前的烟, 一直在冒。” “什么烟?” “香烛。今天清明,有人给 他烧纸。但奇怪的是, 那纸烧了整整一 天,化成灰还是纸的形状,风一吹 就散。有人在墓前 看到一个女人,穿红衣服,怀里抱 着个很小的襁褓, 站在那里哭。哭完,她 把手伸进墓里。 ” “她拿走了什么?” “不 知道。但她走的时候说 :‘原来是你啊,这些年我一直 以为是郑家借的种。 原来是你自己种 的。你种了十三个, 我把他们都带回来了。’” 电话那头沉默 了许久,林队忽然问:“ 那个女人长什么样? ” “跟我们看的监 控录像里一样。总是穿着红衣 ,看不清脸。监控里, 她总是在郑家老宅门口站着, 怀里抱着什么。三年前开始,几 乎每晚都在。” 我翻看郑家的 档案册,在最后一 页看到一行钢笔字 :“郑明珠于2005年3月1 5日产亡婴一个,死因 :先天性畸形。” 那孩子有三根手指—— 拇指、食指和中指。无名指和小 指的位置只有两个小肉疙瘩。 原 来李修平没有说谎 。他的孩子,一出生 就带着他的印记。 “ 林队,”我从档案册 里抬起头,“借种 这种事,不会是一个人就能 完成的。郑家一定要有一个能 说得上话的人来安排这件事 。这个人是谁?” 林队 的手指停在烟盒 上。他久久没有说话,最后 缓缓开口: “郑明珠死后,她的 老公,叫郑国栋。郑国栋 的爷爷,是镇上最 有名的郎中。他有个 规矩:不管谁家的 新生儿,都要先送到他那里看看 ,是不是健全。” “郑 国栋的爷爷,姓什么?” “ 姓李。”林队说,“李修平的父亲 ,就是郑家的郎中。” 那 一夜,我从郑家老宅出来,看到 香烛店的烟雾在月光下盘旋 ,像一个个没长大的孩子 ,飘向天际。 后来林队告诉我,李修 平棺材里放着一把三根手指的婴儿 骨笛。那是用他自己孩 子的小手骨做的。骨笛上刻 着一行字: “ 还我孩子。” 案子的卷宗写了很 多页,但最大的谜 团是那十三个孩 子的尸骨,怎么 也找不到。有人说,李修平把它们 种在了郑家的后院 里,种成了十三棵梨树。每年四月 开花,花是白色的,像一个个 小小的骨朵,风 一吹就往天上飘。 可我知道,那骨笛永远都会 吹响。吹给那些再也长不 大的孩子听,吹 给那个永远不会 原谅自己的父亲听。 有时候 ,你觉得是灭门惨案,其实在很 久很久以前,就已经有 人替你种下了答案。只是你 一直不知道,那个在你家门 前抱着孩子哭泣的红色身影,究竟 是谁。 她可能,就是你曾经亲手 借来的那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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