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着暴雨,我站在她公司楼下的垃圾桶旁边,手里攥着一把伞,浑身湿透——伞是给她准备的,但她早就走了。 我的同事说我疯了。老板说我傻了。我妈在电话里哭了整整四十分钟,说我二十八岁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十六岁的小男生一样犯花痴。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因为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一切荒唐透顶。她叫林予,是我们公司隔壁那栋写字楼的前台,我每天上班都要绕路从她楼下经过,就为了看她一眼。这本身就很蠢,但更蠢的是,我竟然记住了她每天几点到办公室、几点去茶水间、几点下班——精确到分钟。我甚至能根据她当天的鞋子判断她的心情。 比如今天,她穿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红色那双说明她心情不错,因为前两天她穿黑色平底鞋的时候,全程面无表情地刷手机。我心情复杂地站在垃圾桶旁边,其实是在等一个机会:她每天下班后会在这条路上买一杯奶茶,而我,假装偶遇,然后顺理成章地说一句“好巧”。 但今天她没买奶茶。她出来的时候撑了一把透明的伞,径直走向路边一辆白色的奔驰。车门打开,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探出头来接过她的包,她笑着坐进去,低头亲了一下那个男人的脸颊。 我当时就站在离他们不到十米的地方。雨大到糊了我的眼睛,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脸,只记得她侧过头时露出的那个笑容——和她在电梯口对着镜子整理头发的笑容一模一样,那种精心修饰的、完美到没有一丝破绽的“营业式”甜美。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可笑不是因为我有幻想,而是因为我明明早就知道她不可能单身,却还是像个傻子一样每天早起十分钟去蹲她的身影,连她爱喝三分糖的杨枝甘露都偷偷记在手机备忘录里。 我转身走了。那把伞被我攥了一路,直到回家才想起来根本没用上。我把伞扔在玄关,整个人瘫在沙发上,手机亮了一下——是同事发来的消息:“兄弟,放弃吧,你这就是典型的多巴胺上瘾。”我没回。我打开备忘录,看着那条“林予:三分糖杨枝甘露,加西柚不加椰果”的记录,把手指悬在删除键上停了十秒钟,最终没有按下去。 这就是《疯狂愚蠢的爱》。不是浪漫到生离死别的那种,而是你明明什么都清楚,却还是心甘情愿地蠢下去。你明知道她不爱喝太甜的杨枝甘露,而你自己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把三分糖的习惯刻进了骨头里。你骂自己疯了,但这句骂话本身,也是爱的一部分。 第二天早上,我依然绕路从她楼下经过。远远地看见她站在玻璃门后,穿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正在低头看手机。我停下脚步,站在十字路口的对面,红灯倒计时还有三十秒。三十秒里我想了很多事情:她今天心情应该一般,白色帆布鞋代表随便穿的;昨天那个男人可能是她哥也可能是她男朋友,但无论如何跟我没有关系;我现在过去说一句“早”并不会改变任何事情。这些都是理性告诉我的。 但是红灯刚一变绿,我就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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